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2日在泰州医药高新区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联席会议上
区检察院 张 蓉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受高新区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指导,以“全省争先进、全市当排头、全区创一流”为目标,扎实推进业务、队伍、事务建设,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积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13件16人,审查起诉18件51人。开展“检润民企”服务月活动,由检察官对辖区内上市企业和涉案企业集中进行了走访,并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规范经营。依法对公安部交办的一起上市企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提起公诉,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通过提前介入,依法监督纠正一虚假诉讼案件,使一企业270余万元资金解冻,企业恢复正常经营。针对一家餐饮企业逃避支付56人劳动报酬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其支付报酬,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国有资产保护,对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国有资产损失92万余元的拆迁补偿资金,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通过诉讼方式依法予以追回。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定期走访企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公司被侵权问题,主动为其联系专家学者提供法律帮助。围绕建设大健康产业,与泰州市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东南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了第九届中国医博会医药知识产权分会,牵头省内外10家检察院成立了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与东南大学法学院就医药产业新政策实施中法律风险及应对等四个课题开展合作研究,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6件137人,人数同比上升19.13%;审查起诉案件345件733人,人数同比上升5.6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黑恶性质罪名案件58件,提起公诉147人,追捕2人。加强重大案件办理,依法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环保部等挂牌督办案件7件,公安部指定管辖案件1件。其中,办理的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件,系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团体化“全链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审查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一跨境搭建手机色情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17名犯罪嫌疑人。园区某重点企业公寓杀人案发生后,我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时,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管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区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依据检察建议制定了10项措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将救助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办理救助案件8件8人;深化“公平正义感知工程”,通过登门释法说理、借助专家外脑等,将一些矛盾纠纷稳控在基层,化解了某信访积案,维护了社会稳定。
3.加强生态文明保护。积极响应市委“向环境污染宣战”的部署,受理环境污染案件18 件71人,提起公诉16 件65人。会同泰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海陵分局等五家单位出台了《关于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实施办法》,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向靖江市如靖界河排放化工废液2600余吨的“95”长江环境污染案;针对央视曝光的公安部、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在泰兴张桥镇违法填埋固体废物7900余吨的污染环境案件中一单位及30名犯罪嫌疑人,我院组织精干力量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速审查起诉并追诉1名犯罪嫌疑人。针对污染环境无人管理的垃圾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清运处理,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针对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向市县两级环保局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质检察建议”。
二、坚持完善机制、突出特色,着力强化检察监督
1.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打造“食药环公益卫士”随时拍平台,将其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邀请镇街综治网格员作为志愿者,并纳入综治考核,经验做法被《江苏检察简报》《泰州政法》采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建立了长江岸线污染地块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扬尘污染治理、水资源、畜禽养殖等方面信息数据库,通过“随时拍”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0件。该平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网上轻应用优秀作品。加强长江生态保护,针对一非法采砂破坏长江流域生态、影响长江堤岸和船舶航行安全案件,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诉讼风险提示函督促其履职。加强生态保护宣传,组建公益邮路,筛选可能发生污染环境的重点企业,与志愿者组织开展专题预防讲座,将环境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发放到企业,切实增强企业的防范意识。
2.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11人、监督撤案5件8人;纠正漏捕5人;提出抗诉1件。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45人。在办理闾韬等盗窃案中,监督立案4人,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监督精品案例。加强对监管活动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违法2件、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人,监督收监执行1人。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提前介入13起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出台实施细则,并在环境污染、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办理中成功追诉2名犯罪嫌疑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大虚假诉讼办理力度,办理了4起虚假诉讼案件。其中,依法监督纠正了一企业伪造债务虚假诉讼,逃避支付拖欠工人300万元工资的行为。
3.深化“杏林驿站”关爱工程。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附条件不诉2件4人,促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罪犯分类管理。加强法制宣传,联合区科教局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巡讲活动,举行“以案释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及“青春四季杏林护航”预防教育活动,1名巡讲员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优秀校外辅导员。根据帮助未成年人案件拍摄的微电影《三个孩子十个妈》,入围第七届中国国际微电影节。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成效,着力提升工作影响力
1.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部署,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并加强对改革中新问题研究,及时进行完善。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司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之间的权限和责任。加强专业化办案组建设,跨部门组成了环境污染、未成年人办案组,提升类案办理质效。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2名入额领导共办结案件43件138人。发挥好案管部门监管、检察官联席会议监督把关作用,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2.深化食药安全检察行活动。严厉打击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6件16人。其中,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办理了一起跨省销售175箱假冒茅台酒案件。对一起持续数年利用工业松香生产加工卤菜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同时提出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办理的王海强等2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件。强化检察调查工作,与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开展网络餐饮专项公益调查活动,督促违法经营商户下线整改47家。积极参与校园食品执法检查,确保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3.深化“检察风讲好检察故事”工作。召开以案释法工作推进会,明确检察官以案释法任务,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进行宣传。自编自演《检察官的温情》、反家暴等情景剧、小品、三句半,到镇街社区巡回表演。责令盗伐林木案被告人补栽树木的恢复性司法创新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报道。加强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推送形式,官方微信发布234期363条,其中42条被泰州市检察院转发,59条被正义网、正义江苏、江苏检察在线等转发。
四、坚持严字当头、素能为基,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1.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由检察官与代表委员进行一对一联络,实现了全覆盖、常态化,先后7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不诉案件监督评议等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和司法鉴定人员参与信访案件答复工作。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因盗伐宁通高速公路两边意杨树而被判刑的村民较多,存在部分人员有上访申诉风险,我们将公开答复会开到盗伐者所在的镇村,邀请律师、镇村负责信访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公开答复会,做好息诉息访。深化“法治泰州检律同行”,组织员额检察官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走访调研,并聘请12名律师为公益卫士律师志愿者。
2.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每季度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各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开设纪检组长廉政教育课堂,出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下发督察通报16期,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1次、提醒谈话2次。加强案件规范化建设,落实检察官评查工作责任,评查结果均记入司法档案,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出台了内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不断提升队伍素能。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以“五个过硬”为标准加强班子建设,着力探索理论学习制度化、议事决策民主化、领导党课常态化、班子建设标准化“四化”模式。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水平,开展意识形态教育,组织干警到井冈山接受现场教育,建设组织生活馆,打造的党建教育活动基地被评为区级党员教育实境教育课堂。着力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将“小课堂”作为干警素能提升的重要载体,经常性开展模拟讯问、案例研讨等特色练兵活动。由院领导带头走上讲台,就扫黑除恶等司法实务问题开展“小课堂”活动17期,两个课程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精品课程,一个课程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优秀课程。发挥检察官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1名同志在全省未检条线竞赛中获业务能手称号,1名同志获全市侦查监督办案能手称号。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2018年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我院积极作为、锐意进取,整体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实现了新进步,建院以来首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泰州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相关工作得到区党工委领导批示肯定2次。各项工作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38篇次,18个集体和31名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其中12个集体和2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党工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工委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同志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区党工委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中国医药城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宽、措施还不够多;二是工作中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对公益卫士随时拍等品牌深入打造力度还不够;三是案多人少矛盾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四是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素能离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还存在差距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2019年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检察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主线,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动能,以提升队伍素能为基础,不断推动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医药城“二次创业”提供精准检察保障。
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抓不放,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不贷,运用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参与和保障“三大攻坚战”,立足职能推动金融领域治理,防控金融风险;继续发挥好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探索环境司法保护新途径、新机制;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加强对非公企业保护,与园区重点药企、上市企业等建立院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回访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总结和转化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成果,在即将启动建设的医药产业专利保护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
二、全面正确履行各项检察监督职能。着力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均衡化发展,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环境污染案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沿岸企业向长江内排污行为,并进行针对性监督。加强民行检察专项工作,开展环境处罚案件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以及闲置土地、违法用地、食品安全、医疗领域等方面的公益调查小专项。加强办案信息化建设,高标准完成检务指挥中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深入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开展法律宣传,与辖区内高校开展检校共建等,提升重点人群的守法意识。加强案件规范化建设,多办优质案、精品案。
三、全速深化各项改革创新项目。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依照检察主责主业充实完善相关部门人员力量和员额配备,配齐配强办案组力量。进一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检察官诉前主导、证据审查判断、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深化公益卫士随时拍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移动端与PC端、静态照片与动态视频为一体、一张图可视的立体化线索收集中心,切实破解案源线索瓶颈难题。
四、全方位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全体人员的思想武装、理论指导。加强干警专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小课堂”活动。每个条线梳理1-2项核心能力,加以重点培训,逐年补强。更加注重培养信息化办案能力,不断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检察官运用信息化手段审查证据、发现监督线索、分析发案规律等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懂业务、懂技术、懂数据的复合型人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队伍能干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