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至11月,高新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20人,同比上升25%,批准逮捕23人,同比上升155.56%。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3人,同比上升21.05%,提起公诉15人,同比上升36.36%。
从黑恶犯罪重点打击对象来看,发案量最多的领域是非法高利放贷,批捕18人,占78.26%;起诉15人,占100%。其他依次为批捕强揽工程类黑恶犯罪6人,占26.09%,起诉15人,占100%;批捕欺行霸市类黑恶犯罪4人,占17.39%。
二、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1-11月,高新区检察院共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人,起诉8人。
共起诉“套路贷”犯罪16人,起诉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类犯罪15人。
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26人。起诉水污染犯罪案件11人,同比上升120%;起诉土壤污染3人。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16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45.71%。
三、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1-11月,高新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22人, 决定起诉32人。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8人,同比上升133.33%。
同时,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1-11月,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捕决定5人,同比上升150%,不捕率为17.86%。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诉决定2人,同比上升100%,不诉率为2.27%。
四、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
1-11月,高新区检察院对于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起诉4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人、起诉7人;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人;对于强奸、拐卖、强制猥亵、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批捕4人、起诉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