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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检察院系列之三】民事检察的那些事儿
2019-12-06 10:59: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今天,小编继续带大家走进检察院,

  聊一聊民事检察的那些事儿。

  “四大检察”中的民事检察,是与大家联系最直接的,也是大家关心最多的,因为人人都有可能要打官司,甚至于你不打官司,也有可能被别人的官司给“打”了。

  当然会有啦。比如,现在常有发生的虚假诉讼案件,债务人利用诉讼转移财产,使得案外合法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救济和保障,就需要检察机关出手了。

  举个例子,他叫曹文,欠债三千万元。2017年初,曹文以父亲曹洪寿名义经营的百度娱乐会所被拆迁征用,应得补偿838万元。为了不让这800 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落入他人腰包,曹文打起了歪主意。

  他指使朋友孙彩虹伪造镇江文达工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文达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曹洪寿欠孙彩虹借款共1156万元的“结账凭证”。同年6月,孙彩虹拿着这张凭证,起诉至法院,要求曹洪寿和文达公司偿还借款1156万元及利息。

  很快,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内容,要求还本付息,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还清。2018年7月,孙彩虹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从拆迁款项中扣划744万元,转入孙彩虹账户,孙彩虹将此款转入曹文控制的一个银行账户。

  2018年1月,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案外人控告,了解这起案件信息。

  这一查,检察官才发现,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156万元,但证据仅有一张打印的“结账凭证”,并无其他银行转账、借条等作为佐证。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存在虚假诉讼嫌疑,扬中市检察院依职权开展监督。

  调查中,孙彩虹承认这张“结账凭证”是伪造的。曹洪寿也否认了这起借贷关系。

  孙彩虹等人的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应依法纠正。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抗诉。2018年2月6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孙彩虹的诉讼请求。

  之后,检察机关将曹文、孙彩虹涉嫌虚假诉讼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8年9月,曹文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孙彩虹被判处罚金十五万元。

  “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理却输了官司,可以来检察院申请监督。对于法院的错误裁判,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行重新审理。

  ”

  你也许还想问:

  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及时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

  这个可不能一概而论哟。我们检察院不代表某一方当事人,对每一件案件我们都会认真审查,如果法院裁判是正确的,我们可就不会支持监督申请咯。

  关于民事检察就先介绍到这里啦

  下一期小编将会为大家讲解

  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

  敬请继续关注!

  (未完待续...)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