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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捡手机酿命案 常州检察官:警钟长鸣,不要用鲜血换教训
2019-08-01 16:03: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4月25日下午1点多,高某在溧阳市驾驶私家车,因放置在中央扶手箱的手机滑落到副驾驶座位下面,他便低头去捡,松开油门却并未踩住刹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到非机动车道上的一辆泵车,在泵车旁的放料员王某正在和工友说话,毫无预兆地被撞飞出去。后经抢救无效,被认定为颅脑损伤死亡。

  4月26日早晨5点,李某驾驶货车从溧阳周城开往金坛,途中因车辆颠簸,放置在操作台的手机滑落,李某便一手握着方向盘,低头捡手机,当他再抬起头时,车辆已经偏离进了非机动车道,撞上了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三轮车的谈某因此被撞倒在地,抢救无效死亡。后经了解,死者有一名正值花季的儿子,谈某的离去,是对其家庭的严重打击。

  “因为我的一时大意,让无辜的人付出了生命,我真的无比懊悔,对被害人家属深感亏欠,也希望能做出弥补。”

  犯罪嫌疑人高某悔恨交加。

  “就在一念之间,安全比手机重要,本可以避免的事,却因为我的失误酿成大错,再重要的事情也是可以在车子停下以后再做的,希望广大市民能以我为戒,注意行车安全。”

  检察官提审李某时,李某叹着气,连连摇头。

  经审查,高某和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均被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这两起交通肇事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和前提,一次次血淋淋的教训,不仅夺走了无辜的生命,也给生者留下了长久的心灵创伤和阴影。近年来,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数目触目惊心,呈上升趋势。我们希望大家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事故的发生。”检察官王丽霞说。

  编辑:王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