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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复合未果竟醉酒驾车碾压前女友 连云港市检察官:爱的代价太大
2019-08-01 16:0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有句歌词唱的是“有一种爱叫做放手”,可现实中,往往有人做不到如此洒脱,在分手后对另一方纠缠不休,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无视交规、罔顾人命,赵强(化名)在向前女友“求复合”未果后竟醉酒驾车,当街多次加大油门碾压前女友。近日,由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强故意杀人案、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赵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一千元。

  案情回顾

  赵强(化名)与陈娇(化名)曾经是恋人关系,分手后仍偶有联络。2018年夏季的一天,赵强驾车带陈娇及其闺蜜到连云港市某景区游玩,中午三人一起到某饭店用餐。因赵强在吃饭期间喝了半斤白酒,陈娇便驾驶赵强的车辆和闺蜜一起将其送回所住小区。在陈娇及其闺蜜步行离开的途中,赵强驾车尾随,期间多次别停同向行走的陈娇,陈娇因气愤在路边捡起泥土砸向车辆前挡玻璃,赵强见状猛然开车将陈娇撞倒在路边绿化带中,期间无视他人规劝继续加大油门多次进行碾压,但因车轮悬空未能得逞。后赵强弃车逃离现场,返回其位于8楼的家中从窗户跃下。被困车底的陈娇被群众救出,经法医鉴定,陈娇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为轻微伤。跳楼的赵强全身多处骨折。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案中,被告人赵强因个人感情纠纷,以车辆撞击、碾压的方式故意杀人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官在此提醒,面对感情分合更要理性,适时放手也是爱的一种延续,遇到问题切不可冲动,否则大错铸成,后悔晚矣。

  编辑:王洪坤